大马民航局新规  航空乘客3月4日起  须随身携带充电宝

大马民航局新规 航空乘客3月4日起 须随身携带充电宝

(吉隆坡8日讯)马来西亚民航局(CAAM)颁布新规,航空乘客自3月4日起须随身携带充电宝(Power Bank),禁止存放在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

根据原有规定,充电宝不能存放在托运行李内,但乘客可放置在随身行李。

唯韩国于1月28日,在准备起飞前发生客舱火灾后,导致机内人员紧急疏散。据推测,火灾相信是置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锂离子电池引发,但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对此,马来西亚民航管理局发布了有关锂离子电池的新指令。

指令要求航空公司提醒乘客注意,3月4日起新指令,避免将充电宝存放在头顶行李舱内随身行李,应随身携带。

其他国家也发布禁令

除了大马,泰国国家航空公司─泰国航空也宣布,自3月15日起,禁止乘客在飞机上使用充电宝。

韩国也于3 月1日出宣布更严格的规定,要求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宝和电子烟,不能将它们存放在头顶行李舱中,乘客甚至必须将充电宝放在保护袋或透明塑料袋中,或者用绝缘胶带覆盖连接器。

台湾长荣航空也已禁止乘客在飞行期间,使用及为充电宝和备用电池充电。

机组人员接受应对电池火灾培训

马来西亚民航局总执行长Norazam说,马来西亚的新指令“符合最近事件后的行业最佳实践和建议”。

他说,机组人员应保持警惕,注意潜在的电池危险,并接受应对电池火灾的培训。航空公司应确保机上随时备有锂离子电池的防火袋和灭火设备。

他强调,航空公司必须确保提高人们对安全措施的认识,并严格执行这些措施。

“最近发生的事件凸显了乘客在遵守规定和意识方面面临的持续挑战。许多乘客要么没有申报这些物品,要么误解了存放要求,增加了飞行中发生紧急情况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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