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华裔青年涉嫌醉驾造成车祸,以致送餐员身亡,被带上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8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是25岁的郭子康(译音,Kok Zi Kang),是名维修工人。
昨日他被带上新山法庭面控,在推事Nur Fatin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13日凌晨2时10分,在新山─哥打丁宜路第16公里处,即靠近Desa Jaya花园事故地点,驾驶宝马(BMW)530i轿车酿成车祸,以致37岁送餐员Mohd Taufik死亡。
经过检测,被告当时体内酒精含量达76mg/100ml,超过法定限额50mg/100ml。
此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5年,以及罚款最高10万令吉。

另外,郭子康还被控于同日凌晨4时30分,在至达城警区交通组总被揭发,使用的注册车牌,并不属于其所驾驶的车辆,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 Amirah Tasnim向法庭申请以两项控罪总额2万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并附加三项条件:每月到警局报到、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吊销驾照至案件审结,以允许被告获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蔡学捷则请求法庭酌情,给予最低保释金额,理由是被告每月仅靠4000令吉薪资维持生活,并需照顾父母。
最终,推事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上述三项条件获保释。案件订于5月19日过堂及文件移交。

据此前报道,4月13日凌晨2时10分,送餐员Mohd Taufik在Desa Jaya花园附近,协助一名遭遇车祸的缅甸男子时,被一辆宝马车撞倒身亡。
死者于去年9月结婚,没料到未及一年,便遭遇横祸,与妻子阴阳相隔。
受害者的妻子Suhaidah Yusof(40岁) 指出,事发前,她和丈夫在 烈光镇与朋友吃饭,没想到回家途中遭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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