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大学生  当阿窿“跑腿”纵火恐吓  害死老妇控9罪皆不认  法官不允许保释

法律系大学生 当阿窿“跑腿”纵火恐吓 害死老妇控9罪皆不认 法官不允许保释

(昔加末14日讯)法律系大学生竟知法犯法,因涉嫌替阿窿当“跑腿”追债,造成老妇无辜送命,今日被控上庭面对9项控状,除了误杀,还有纵火和刑事恐吓案。

被告是21岁的私立大学法律系学生周鸿祖(译音,Chew Hong Joe),涉嫌今年7月在红牌新村发生的夺命火灾事件,今日被押上庭面控。

《马新社》报导,被告面对9项控状皆不认罪,由于罪行严重,没有获得保释候审。

地庭控纵火误杀7罪

被告周鸿祖先在昔加末地庭面控。法官是 Rahimah Abd Majid。

控状指出,被告于7月25日凌晨4时,在红牌新村(Kampung Bukit Siput)的Francis Khoo路,使用汽油意图烧毁5间(门牌407、408、408B、409和410)房屋,屋主皆为华裔,年龄分别为42岁、 46岁、72岁、75岁和77岁。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或罚款。

另外,被告也被控于同日同时日同地点,造成门牌409的陈亚玉(72岁)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304(b)条文(误杀),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7控状指被告在同日清晨6时45分,用汽油焚烧昔加末丽雅花园(Taman Ria)Ria路一间民宅,抵触触犯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

地庭法官 Rahima不允许被告保释。

推事庭被控2恐吓罪

接着,被告周鸿祖被带到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在住家和神龛(rumah sembahyang)张贴恐吓字条。

被告在推事A. Dhilip Nair面前不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7月25日,分别在凌晨4时和清晨6时45分,在红牌新村Francis Khoo路、丽雅花园Ria路的住处篱笆贴上恐吓字条。

其中一间被贴恐吓字条的便是死者陈亚玉住家。

被告两项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507条文(刑事恐吓),罪成可坐牢最长2年。

案件主控官为 Siti Khalijah Khalid、Nur ‘Aina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Harcharanjit Singh。

虽然恐吓罪获允许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由于纵火和误杀罪不允许保释,因此律师并没有办理保释程序。

所有被控案件皆订于9月29日过堂,呈交文件。

由于被告也涉及新山的纵火和恐吓案,也将会被控上庭。

早前柔佛警方调查发现,被告承认当新加坡大耳窿的跑腿,在柔佛和雪兰莪以各种令人发止方式追债,每次任务的收费为1000令吉。

家属难眠冀肇事者受惩罚

死者陈亚玉因为新加坡大耳窿追债枉死,她在屋子起火时,试图抢救财物,最终被困葬身火海。

《大都会日报》指出,家属代表黄先生(56岁)今日现身法庭,指事件造成死者的家属至今仍无法安睡。

他说,家人希望法庭能伸张正义,让肇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黄先生也说,死者遗体在昔加末医院,尚未领尸,因为医院仍在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报告。

“死者家属目前都住在亲戚家。我们也在等待消拯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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