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11日讯)前屋主违例扩建的凉棚,结果现有屋主被追究,收到地方政府的罚单,明吉摩州议员周忠信建议地方政府,考虑豁免处罚。
周忠信指出,在我国,房子前面与屋身旁边的凉棚十分普遍,而且合情合理,然而民众面对申请程序冗长、画图费用高,甚至有的因为是前屋主的无准证扩建,收到地方政府的罚单或者警告通知。
为此,他于本期柔佛州议会提问:“已经超过5年,或者前屋主的装修扩建,地方政府能否考虑豁免处罚?”

嘉福尼:州政府没有相关豁免处罚政策
对此,负责地方政府的行政议员嘉福尼回答,按照1974年道路、沟渠、建筑法令(Akta 133),装修工程需要事先获得地方政府书面批准。
同时,违例者可以被处以10倍于原定收费标准的惩罚。
嘉福尼说,州政府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豁免处罚的政策,减少或者豁免的权利,目前决定权是在于市议会主席。
他强调,一般上考虑的因素是:没有安全隐患、没有技术问题、保有周围空间(set back)、不影响公共利益、现有屋主并非当时装修扩建的屋主。
“合法预期”原则下
应被纳入豁免考量
嘉福尼还特别指出,如果该建筑早已完成相关装修扩建,而且地方政府在没有抗议的情况下等已经收取了门牌税,那么在“合法预期”原则(Princip Legitimate Expectation)下,应该被纳入给予豁免的考量。
对此,周忠信希望,所有地方政府能够在上述“合法预期”原则下,就地合法化绝大部分小型装修扩建,尤其是我国炎热天气下有必要的凉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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