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华裔青年涉嫌“卖猪仔”,连未成年的都不放过,被3条罪名,被控上庭时不认罪。
这就是早前警方破获的诈骗集团,逼迫未成年者行骗,以假账号诱惑“猎物”裸聊,再摄下不雅过程勒索。
该集团通过社交媒体招募本地辍学青少年,进行培训后再“卖猪仔”迫逼前往印尼、寮国和泰国等国外工作。不听从命令者会被毒打,否则就得付出3万令吉赎身。
今日,被告Vincent Sak Zhan Sheng(22岁,推销员)被带上新山地庭面控,涉嫌人口贩卖3人(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并且进行劳动剥削。
他在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此案法官是Hidayatul Syuhada Shamsudin。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与另外五人此前被指控者,于今年3月23日至 5月23 日期间,在古来太子丽景园( Taman Lagenda Putra) 的一单位,通过欺骗方式,人口贩卖26岁的华裔男子Thay Pick Yong。
其行为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罚款。
被告Sak Zhan Sheng也和与另外5人,面对两项指控,即在2025年4月至5月23日期间,人口贩卖16岁少年、15岁少女。
在同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或者至少5年监禁和鞭刑。
3万保释候审
此案主控官是 Amirah Tasnim副检察司指出,被告行为属于保释的罪行,但如果准予保释,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 2万5000 令吉,并附加其他条件。
至于被告律师拿汀 Freda Sabapathy说,被告是名销售员,月收入 3500令吉,还要赡养一位单身母亲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最终,法官准许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候审,并且呈上护照给法庭、每月到警察局报到,在案件解决之前不得骚扰受害者或控方证人。
法官订于明年1月13日过堂,以便提交相关文件。
新闻:马新社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