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4日讯)26岁华裔青年从囚犯重返社会中心越狱,约1小时便被逮捕归案,逃不了还添罪名。
昨日传出一名华裔男囚犯,从丰盛港路 Padang Hijau的囚犯重返社会中心(PRP)越狱。
居銮警区主任巴林今日凌晨发文证实,昨日(12月3日)下午4时25分,接到越狱案投报,投报者是监狱局囚犯重返社会中心的狱警。

他说,居銮警区总部和居銮监狱局通力合作,努力追踪和寻找逃脱的嫌犯。
他指出,同日下午5时30分,居銮监狱局警员在Sri Timur甘榜鸡寮一带,成功逮捕26岁的逃狱犯。
这宗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223条文(疏忽导致在押者逃脱)、第224条文(蓄意或企图逃脱合法羁押)调查。
第223条文罪成可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224条文罪成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最近新闻↓↓
7/12-8/12 柔6县黄色警报 持续降雨强风和巨浪
柔佛单亲妈妈数据普查 重新开放 截止日期12月31日
依布拉欣科技城 获低碳城市框架五钻评级 亚洲首个循环经济沙盒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