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华小男教师涉嫌非礼越南女乘客,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并以收入仅3000令吉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最终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是26岁的朱志宏(译音,Alvin Choo Chee Hong),今早被带上新山法庭,全程用手掩脸避开镜头。
他聆听控状后,向推事A. Shaarmini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月1日,下午5时30分至傍晚6时之间,驾驶车牌号为QS8511T的Perodua Bezza轿车,触摸外籍女搭客的胸部、小腿和大腿,意图侵犯对方的贞操。
当时行凶的地点从新山世纪花园的一间金店、Harimau Tarum路,到Tanjung Puteri 1路的富力公主湾车程之间。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
代表律师:被告不再驾电召车
不存在再次犯罪风险
主控官是 Nurul Syafiqah副检察司,并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Mark Jeyakumar要求减少保释金,理由是被告每月收入只有约3000令吉,高额的保释金超出承受能力。
同时被告是家中长子,尚有两个弟妹还在高等学府读书,母亲是家庭主妇,父亲是一名助理工程师,月薪约4000令吉。
代表律师还说,这是被告初次被控告,此前从未有过任何案底。同时,被告已不再从事电召车工作,因此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事实上,被告也不存在骚扰受害者的风险,因为他对这名女子一无所知。”
最终,推事A. Shaarmini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于3月13日过堂。
新闻背景
2月1日,网上流传2段视频,一名女子乘搭电召车从茂奥斯汀回富力公主湾时,被司机性骚扰。
发贴的相信是受害的兄姐(匿名身份),指司机一边开车,一直从驾驶座伸手到后排摸其妹妹,嘴巴还一直讲很下流、很贬低的话,甚至问其妹妹“多少钱”。
“我妹妹当场被吓到一直哭,回到家直接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哭。”
事主曝光司机资料后,证实司机是柔佛再也华小男教师。
视频/截图:8TV华语新闻
新闻:Metro Harian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