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发盆花烟火“炸断”左腿  华青膝盖以下截肢  警方援引爆炸物法令调查

16发盆花烟火“炸断”左腿 华青膝盖以下截肢 警方援引爆炸物法令调查

(昔加末18日讯)华裔青年被16发盆花烟火“炸断”左腿,警方已援引爆炸物法令调查。

针大年初一(17日)凌晨12时30分,在武吉仕砵达迈再也花园(Taman Damai Jaya)路口,发生箱装烟火射伤人事件。

昔加末警区主任 Mohd Jumazanzahir指出,一名男子在住家门前燃放的烟花爆竹时,炸断了左腿。

他说,调查发现那是“4寸16发盆花(高级版)”烟花,男子伤势非常严重,左腿被炸伤,紧急送往昔加末医院接受治疗。

“伤者目前处于危险区域(红区),正在接受医疗团队的密切观察。”

他指出,医务人员证实,男手子左腿膝盖以下被截肢,目前情况稳定。

此案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和8条文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Mohd Jumazanzahir劝告民众必须在空旷地点,采取安全措施,燃放合法的烟花,否则不仅有受伤风险,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背景

事件中受伤的是33岁郑志荣,趁着农历新年,从新山带着泰籍女友返乡过年,女友也在事件中受轻伤。

事发时郑志荣与家人正站在屋外观赏邻里燃放烟花。不料,燃放中的烟花箱突然翻倒,导致原本射向高空的烟花瞬间变成横向直射,碎片与火药冲向围观人群。

郑志荣闪避不及,小腿被炸得血肉模糊,左小腿与脚板似乎已经分离。其女友的左手和脚部也被烟花碎片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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