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7日讯)又一宗拥有非法烟花爆竹被举报,警方起获大批私货,更逮捕一名男子。
自大年初九拜天公凌晨,警方逮捕2名男子后,同日晚上再逮捕一人,都是涉及拥有没有执照的烟花爆竹。
居銮南警区主任巴林指出,2月25日(初九)晚上10时30分,接获举报,警队便于晚上11时10分展开行动,在绿禾(Taman Tasik Indah)逮捕一名17岁的中四辍学生。

经审查,嫌犯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尿检结果显示没有吸毒,并已获准羁押两天助查,自2月26日起生效。
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文调查,拥有可能危及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物。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民众有任何举报可致电居銮警方:07-7784222、 07-77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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