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扇耳光揪众打架  14少年2家长被控上庭  6人认罪

学生被扇耳光揪众打架 14少年2家长被控上庭 6人认罪

(新山 14日讯)学生不满被扇耳光,演变逾十人在校前打群架,结果14名少年和2名家长被控上庭,6名少年认罪

涉案被控的14名少年,皆为国中生。其中6名12岁至16岁的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另外8名15岁至17岁的学生则不认罪。

另两名被控的妇女是学生家长,分别为36岁和37岁,因在事件中致伤学生,也被控上庭,皆不认罪。

根据控状,这14名学生被指于今年4月10日中午约12时45分,在士姑来永乐镇(也称安乐市,Bandar Selesa Jaya)的Silat Lincah路,即永乐镇国中校门前,参与以斗殴为共同目的的非法集会,并引发暴力骚乱。

14人的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引发骚乱)。在此条文下,未成年被告一旦罪成,可能面临的判决包括:获释但接受警告、签署守行保证书、罚款、社区服务令、送往获批准的感化院或Henry Gurney学校。

此案推事Nabilah Nizam,获准不认罪的9名少年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00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

6名男学生(12至16岁): 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法庭定于4月29日索取他们的行为报告、案情记录及做出判决。

8名学生(15至17岁): 不认罪。法庭同样定于4月29日进行文件移交及委任律师程序。

另有两女子涉伤人被控

在同一事件中,另有两名女子因涉嫌致伤未成年人而被提控。

第一宗:
被告 R. Loganayagi(36岁) 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地点,故意致伤17岁少年,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她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大马籍担保人保释,案件定于4月28日过堂。

第二宗:
被告 S. Lakshmy(37岁) 同样故意致伤17岁少年,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她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案件定于5月14日过堂。

若刑法第323条文下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Anis Shafeeqah负责检控。

 

新闻:Bernama
图片:R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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