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柔州议会获得40人的多数支持,通过允许柔佛政府可委任最多5名州议员,唯官委的州议员须获得柔佛苏丹御准。
今日柔州议会,柔佛政府提呈《2026年柔佛宪法(第二部分)修正案》,建议修改《1895年柔佛宪法第15条文》,并新增15A、15B及15C条文。
这项动议在56名州议员中,获得了40人的多数支持并通过。随着修正案通过,柔佛州议员的总人数,将从现有的56人增加至 61 人,允许州政府委任最多5名州议员。
柔佛经济起飞关键期
大臣:引入专业人士
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在二读动议时指出,鉴于柔佛州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及外资大量涌入的关键期,此项修宪将能加强州政府在评估与决策时的全面性。
他强调,这5名委任州议员无需经过选举过程,其设立初衷是弥补现有民选议员的结构,引入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士,并非出于政治动机。
大臣解说法案三大核心部分:
第一,规定法案名称与生效日期
第二,允许委任不超过5名官委州议员,使柔州议会席位从56人增至最多61人,受委者无需经过选举以补充议会组成。
第三,部分则援引州宪法第15A、15B及15C条文,规定委任需通过议会动议并获苏丹陛下御准。受委者的权力、津贴及适用条例与民选议员一致,但他们受限不能进入行政核心,即不得担任大臣或行政议员职务,已达成最大程度的权力分割。

助州政府提升行政效率
国阵议员:非为了增加席位
对此,在辩论该动议时,国阵柏玛尼斯州议员Anuar支持该提案,指其执行需要严格规范,官委州议员的任命必须以能力为依据,并非是为了增加席位,而是为了提升州政府的行政效率。
“我们不仅需要民选代表,而且委任的代表也必须真正具备素质,能够协助政府工作。”
他认为,当不能保证民选议员具备城市规划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在官委州议员时,可引入能够帮助政府做出更多基于数据,且更具影响力的决策的人士。
制衡方:重新划分选区更重要
柔可增加10个州议员席位
与此同时,制衡方领袖曾笳恩强调,为了加强柔州议会成员构成和代表性,重新划分选区的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州选区的选民人数必须保持平衡。通过委任的方式增加州议员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如果我们想通过重新划分选区来增加州议员,柔佛总共可以增加10个州议员席位。”
他说,如果这项政策必须实施并获得通过,那么委任的州议员应倾向于由在特定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士担任,以便他们能够在州议会中表达自己的专业意见。
他指出,制衡方反对这项仓促提出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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