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学长拳打铁头功还勒索!麻坡少年受不了霸凌退学 警跨州捕6人  连舍监也一并查

遭学长拳打铁头功还勒索!麻坡少年受不了霸凌退学 警跨州捕6人 连舍监也一并查

(新山28日讯) 14岁学生涉嫌因为吸电子烟,不仅遭到6名学长勒索,还被霸凌殴打,遭“铁头功”猛撞眼部致瘀青,最终承受心理创伤与精神压力,被迫退学

这件校园霸凌事件于今年5月份,在麻坡一间中学发生。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发表文告指出,警方于昨日(27日)傍晚约5时接获相关投报,并在短短数小时内,跨州展开逮捕行动,逮捕6名涉案的17岁学长。

因电子烟起冲突
漏夜跨州捕6学长

他指出,根据初步调查,当时,14岁学生因吸食了从一名学生处获取的电子烟,结果遭到这群高年级学长的“对付”。

他说,嫌犯不仅强行勒索事主交出钱财,还动手殴打其胸口。其中一名嫌犯还用自己的头部猛烈撞击事主的眼部,导致其眼睛周围严重瘀青。

“由于长期处于恐惧和焦虑中,事主最终因身心受创而选择离开校园。”

拉哈曼说,麻坡警区刑事调查组在掌握情报后,于今日(28日)凌晨1时30分至2时12分之间,展开连环突击行动,分别在柔佛麻坡以及马六甲亚罗牙也(Alor Gajah)两地,将6名涉案的17岁嫌犯全数逮捕归案。

警方开多案彻查
舍监与校方因疏忽涉案

拉哈曼透露,经查证这6名嫌犯均没有前科。目前,推事庭已批准警方对所有嫌犯延扣两天,至6月29日以协助调查。警方目前援引多项条文对嫌犯展开调查:

刑事法典第507B条文(蓄意骚扰/引发恐惧焦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由于此霸凌事件发生在学校范围内的宿舍,警方也将调查方向扩大至校方和宿舍舍监(Warden)是否存在疏忽照顾或玩忽职守的元素。

警方已同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遗弃或暴露儿童)展开调查。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呼吁其他受害者发声
勿瞎猜扰乱调查

拉哈曼严正声明,柔佛警方绝不姑息任何校园霸凌行为,并将从所有角度展开透明且公正的调查。警方同时呼吁,若有其他学生曾沦为这批嫌犯的霸凌对象,请勇敢站出来向警方报案助查。

警方奉劝公众切勿对此案发表任何不实的揣测或评论,以免干扰警方的调查工作。知情民众若有任何犯罪线索,可拨打柔佛警方热线(019-2792095)或柔佛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07-2212999)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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