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6日讯) 华裔青年携同女友,与哥哥贩售“掺毒电子烟液”与藏毒,3人被控上庭,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新海峡时报》报导,三名被告分别是:35岁哥哥汤家顺(译音,Tong Chia Soon)、30岁弟弟汤家宝(译音,Tong Chia Poh)以及28岁女友王嘉璇(译音,Chloe Ong Jia Xuan)。
兄弟档联手女友涉嫌贩售大批含有致幻型中枢神经兴奋剂MDMA电子烟油,并藏有氯胺酮(俗称K他命)。
贩毒罪高庭审判
3人昨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法庭面控,在聆听控状后,皆点头表示理解。由于贩毒罪名属于高等法庭的审判权限,法庭未记录3名被告是否认罪。
三人被控于共同贩售1656毫升(ml) 含有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的液体,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死刑;若未被判处死刑,则将面临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下的鞭笞。
3人藏毒不认罪
除了涉嫌贩毒,三人还共同面对另外两项藏毒控状。
控状指他们共同拥有重达 1656毫升、415.40克的K他命液体。三人对这两项藏毒指控皆表示不认罪。
藏毒罪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所拟定,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本案的主控官为Firdaus Ruslan副检察司,三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苏海拉(Suhaila Shafi’uddin)。
鉴于化验局的化学分析报告尚未出炉,控方申请将案件订于他日过堂,且不允准所有被告保释。法庭最终批准了控方的申请,并宣布将此案定于 9月2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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