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真主与先知  男子发文侮辱伊斯兰  柔警深夜上门捉人

冒犯真主与先知 男子发文侮辱伊斯兰 柔警深夜上门捉人

(新山25日讯) 37岁大马籍男子涉嫌在面子书,发表侮辱伊斯兰,并针对真主先知穆罕默德使用了冒犯性及猥亵的文字,遭警方逮捕和延扣调查。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午发表文告,证实警方已逮捕涉案男子,并重申对触及敏感议题者绝不姑息。

拉哈曼指出,柔佛州警察总部是于昨日(24日)凌晨12时38分,接获一名大马男子的投报,对方指在面子书上浏览户头为“Fadzil Zahari”的用户所发布的分享帖文。

他说,警方调查显示,该账号分享了另一名户头为“Parthiban Ragu”的多张截图,内容含有大量侮辱伊斯兰的字眼,甚至使用下流粗俗的文字玷污真主(Allah SWT)与先知穆罕默德(Nabi Muhammad SAW),引发社交媒体网民的强烈愤怒与谴责。

漏夜搜捕扣查嫌犯
扣押两部手机

他指出,接获线报后,来自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的警员行动迅速,于今日(25日)凌晨约1时左右,在依斯干达公主城一带将该名37岁的大马籍男子逮捕。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当场没收了嫌犯的2部手机作为案件证物。经系统查证,嫌犯过去并没有任何刑事犯罪前科。

警方向法庭申请延扣,并获得推事批准从即日起(25日)延长扣留4天至7月28日。

警方援引三条法令调查此案:

★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煽动倾向):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柔警长发出严正警告
切勿触碰3R敏感红线

拉哈曼严厉警告,任何人切勿以任何形式触碰涉及种族、宗教与王室(3R)的敏感课题,以免破坏我国多元社会的和谐与公共秩序。

他呼吁知情者或掌握线索的民众,前往附近警局或通过以下热线向警方提供情报:
柔佛州警察总部热线: 019-2792095
柔佛州警察总部行动室: 07-22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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