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捆绑抛河命案  警从嫌犯住处搜出手枪  4人明日控谋杀  1人转作控方证人

男子遭捆绑抛河命案 警从嫌犯住处搜出手枪 4人明日控谋杀 1人转作控方证人

(新山16日讯)男子遭捆绑抛河命案,警方从一名嫌犯住处搜出一把手枪,5名落网嫌犯中,4人将于明日被控谋杀罪,1人转作控方证人

华裔商人刘凯贤(39岁)于7月29日从新山丽宁镇离开,前往五福城后便失踪。8月3日在峇株巴辖的丹绒森波浪河(Sungai Tanjung Sembrong)发现其尸体。涉案动机为债务纠纷。

警方于8月3日在峇株巴辖一带逮捕3名大马籍男子,年龄介于26岁至40岁。接着8月4日在居銮与新山一带展开跟进行动,逮捕了2名大马男子,分别为33岁及34岁。

1嫌犯指引
永平民宅搜获手枪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日发表文告宣布,此案已逮捕5名嫌犯,随后在其中一名嫌犯的指引下,警方于8月9日傍晚6时30分,在永平一处民宅内搜获并扣押了一把手枪。

他说,警方背景调查显示,最新逮捕的两名嫌犯中,一人拥有犯罪前科;两人的初步尿液毒品筛检均呈阴性反应。目前两人被扣留至8月17日助查。

哈曼指出,警方已将完成的调查报告于8月13 日呈交柔佛州检察署,并已获得副检察司指令,对涉案嫌犯做出以下提控:

★4人面对谋杀罪: 援引刑法典第 302 条文(谋杀)提控 4 名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30至40年不等;若未被判死刑,须面对至少12次鞭刑。

★1人面对军火罪: 援引1971年枪械法令(加重刑罚)第 8 条文(非法持有枪械)提控1名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以及至少6次鞭刑。

★1名嫌犯转为控方证人: 另有 1 名嫌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 118 条文,在保释金担保下获释,并将转为本案的控方证人。

谋杀案明日峇株提控
枪械案择日居銮提控

针对《刑事法典第 302 条文的谋杀提控,警方将于明日(8月17日)在峇株巴辖法庭提供4名被告;至于涉嫌非法持有枪械的案件,则将于随后在居銮地方法庭另行提控。

拉哈曼借此劝诫公众,遇事切勿情绪化或冲动行事,以免自毁前程。

他也呼吁广大市民继续向警方提供各类犯罪情报,可致电柔州警方热线(019-2792095)或柔佛州警察总部行动室(07-22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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