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港1日讯) 丰盛港河口两艘船相撞,造成2死7伤惨剧,警方将以疏忽致死角度调查,并且彻查涉案船只的准证与执照状态,以及事发时是否严格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
这起事故于昨晚8时15分,在丰盛港河河口(Kuala Sungai Mersing)发生,地点距离丰盛港河码头约 800 公尺。
柔佛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日前往事发地点视察时说,当时,载有 6人的“海洋女王”号(Sea Queen),以及载有3 人的“拉哇鸟”号(Rawa Birds)不幸发生猛烈碰撞。

事故导致“海洋女王”号的38岁巫裔男舵手,以及同船的32岁华裔男乘客不幸身亡。其他乘客有21岁和32岁华裔女子、24岁巫裔女子、13岁的巫裔船长助手。
“拉哇鸟”号上有3人,分别是34岁的船长、35岁巫裔男助手、28岁巫裔男乘客。
事故的伤者有7人,部分伤者伤势严重,目前已被分别送往丰盛港医院、班兰医院(HSI)及巴西古当医院接受紧急治疗。

疏忽致死角度调查
陆续传召幸存伤者录口供
拉哈曼指出,针对两艘肇事船只是否拥有合法载客准证或执照,警方目前尚无法作出正式确认。
“案件目前仍处于初步调查阶段,我们需要给予查案官充足的空间来完成搜证工作。”
目前,警方正援引刑事法典第 304A条文(疏忽致死),以及第280条文(危险或疏忽驾驶船只) 对本案展开深入调查,同时也将案件列为猝死案(SDR)处理。
除了警队调查,海事局也全力配合,依据1952年商船条例(Ordinance Perkapalan Saudagar) 展开协同调查。
警方接下来将陆续传召幸存伤者、救援队伍以及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的目击者录取口供,并寻求化学局的技术协助,以还原事故冲击力等关键细节。
柔州警方严正呼吁社会大众切勿随意作出不实揣测或散播未经证实的谣言,以免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并干扰警方的司法调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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