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 摩哆“碰瓷党”横行,疑兵分两三路拦截目标,诬蔑被事主轿车碰撞索偿。女司机被盯上,机警鸣笛求援,吓跑歹徒。
警方接获投报后,也逮捕一名犯案累累的嫌犯。
网上流传消息,指9月4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大学城出现“碰瓷党”,其作案手法是驾驶两三辆摩哆车结伴行动,一辆在前方,一辆在中间,另一辆在后方。
一旦成功拦截目标,“碰瓷党”便会围住受害者的车辆,施压要求赔偿。

女司机猛按喇叭求救
吓跑2碰瓷歹徒
新山北警区主任Radin Ramlan 今日发表文告证实,警方是于同日中午12 时 49分,接获30岁大马女子的投报。
他说,女事主指于当天上午约11时30分,驾驶车辆途经大学城一带时,遭到一名骑士尾随并强行叫停。
他指出,初步了解,骑士声称其摩哆被女司机的车辆撞到,蛮横要求支付赔偿金。在双方发生争执期间,另一名骑摩哆的男子(相信是同伙)赶到现场支援。
“女司机见状立即在车内猛按喇叭(鸣笛)求救,两名嫌犯随后心虚落荒而逃。”

警方凌晨突击落网
嫌犯拥有犯罪前科
Radin Ramlan说,新山北警区刑事调查组联合大学城警局防范罪案巡逻队展开情报搜集后,于次日(5日)凌晨1时 20 分左右,在大学城一带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了一名 38 岁大男子,并充公相关物品助查。
警方经背景核查发现,该名嫌犯拥有9项涉及刑事与毒品罪行的前科记录。嫌犯已于昨日被押解到新山法庭申请扣留,法官批准延扣 4天,直到 9月8日以配合进一步调查。
同时,警方正在全力追查另一名在逃嫌犯。
警方援引两项条文展开调查:
★刑事法典第 384 条文(勒索罪):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惩罚。
★刑事法典第 341 条文(非法阻碍罪):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个月监禁、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新山北警区呼吁掌握相关线索的公众,积极拨打热线:07-5563122向警方提供情报,以协助尽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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