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8日讯)17岁华裔少女谋杀案,有重大进展!警方逮捕 21名本地男女,7人将于明天被押上庭,面对谋杀、企图谋杀及蓄意破坏等重罪提控,14人转作控方证人。
17岁少女吴宇恩于8月25日凌晨12时至1时之间,在古来优美城前往可可苑(KCC)方向的交通圈路段,疑遭车辆追撞,抛出车外身亡。
此案经调查后,不排除涉及黑帮纠纷,因此案件转为谋杀角度调查。
涉案嫌犯15岁至31岁
14 人拥刑事犯罪前科
柔佛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晚发文告指出,案发后,柔佛州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联合古来警区刑事调查组展开深入追查,先后在新山、古来以及雪兰莪多地发动数轮突击搜捕。
他说,所有行动逮捕20名男子、1名女子,涉案嫌犯年龄介于15岁至31岁之间。
“警方核查背景发现,落网的 21人中有 14 人拥有刑事犯罪前科,不过所有嫌犯的尿液毒品筛检结果皆呈阴性反应(没有吸毒)。”

调查报告呈交检方
7人提控14人转控方证人
拉哈曼说,调查报告已于昨日(7日)呈交至柔佛州检察署,并在获得副检察司的指示下,将于明日对涉案的主嫌正式提起诉讼:
1人被控谋杀罪: 援引刑事法典第 302 条文(谋杀) 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或30至40年不等监禁;若未被判处死刑,须另加至少 12 下的鞭笞。
2人被控企图谋杀罪: 援引刑事法典第 307 条文(企图谋杀) 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4人被控蓄意破坏罪: 援引刑事法典第 426 条文(蓄意破坏) 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其余 14 名被捕者则获准在刑事程序法典第 118 条文下保释,并将转为控方证人协助审讯。
根据安排,涉及刑事法典第 302 条文及第 426 条文的嫌犯将于明日在古来推事庭应讯;涉及第307条文企图谋杀罪的嫌犯则将于同日押解至新山地方法庭受审。
柔佛总警长拉哈曼借此严正提醒社会公众,切勿试图以任何暴力手段来解决争端,否则最终只会触犯法网、害人害己。
警方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继续与警方保持紧密合作,若掌握任何犯罪线索,可随时向附近警局举报,或拨打柔佛警方热线(019-2792095)及柔佛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07-22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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