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车司机疑醉酒闹事  持铁管打人不遂  开车撞向粥摊  逃之夭夭

狮城车司机疑醉酒闹事 持铁管打人不遂 开车撞向粥摊 逃之夭夭

(新山28日讯) 新加坡轿车司机疑醉酒后,持铁管欲挥打粥摊食客失手后,竟开车撞向粥摊,导致桌椅等七零八落,再逃之夭夭。

新山南警区警方证实已接获投报,目前正全力追缉这名凶悍的涉案嫌犯。

这起事件于今日凌晨,在新山的大丰花园发生,涉及轿车是新加坡车牌。

事主粥摊吃宵夜
突遭疑是外籍男子攻击

新山南警区主任Azrul Hisham助理总监今日发表媒体文告证实,警方已关注到在面子书等社交媒体上流传相关一段视频。

该视频清晰记录了一辆轿车在鲁莽驾驶的情况下,冲撞大丰花园一处路边摊位的桌椅,随后逃离现场的过程。

Azrul Hisham透露,警方是在今日(28日)凌晨2时27分左右,接获 41岁大马籍男技术员的正式投报。

他说,根据事主供述,事发时他正在一家粥摊吃宵夜,突然一名怀疑是外籍人士的男子出走轿车,手里握着一根铁管,二话不说直接朝事主挥打。

“所幸事主反应敏捷,及时躲过一劫,未有受伤。”

嫌犯疑似处于醉酒状态
慌乱间驾车横冲直撞

Azrul Hisham说,事发时附近民众见状纷纷围拢过来,试图劝阻并制止冲突,该名相信处于醉酒状态的嫌犯见势不妙,立刻钻回自己的轿车内。

“嫌犯随后在慌乱与鲁莽的状态下强行倒车与行驶,猛烈撞向粥摊的桌椅等设施,造成现场一片狼藉,随后急速逃离现场。”

警方援引两项刑法条文立案
追缉涉案男子

Azrul Hisham指出,新山南警区目前已成立调查小组,并援引以下两项刑事法典条文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

★刑事法典第 279 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 6个月监禁,或最高 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 324/511 条文(持武器伤人未遂):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或其中任意两项刑罚。

警方目前正根据线索全力追查涉案嫌犯及车辆的下落,并呼吁任何掌握相关线索的公众,可主动致电新山南警区热线(07-2182323)提供情报,以协助警方尽早将嫌犯绳之以法。

同时,Azrul Hisham奉劝广大网民停止继续传播相关闹事视频,以免引发公众不必要的误解或揣测,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与安宁。

↓↓最近新闻↓↓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