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日讯) 华裔男子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逾两倍,控上法庭承认有罪,坐牢一天罚款1万5000令吉,同时遭吊销驾驶执照2年。
被告是55岁的大马籍男子王志勇(译音,Ong Chee Yong),在一家食品供应公司任职,昨早抵达峇株巴辖法庭面控。
他被控于去年3月9日凌晨约2时,在居銮路第3公里处驾驶一辆宝腾 Preve轿车时,被测出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123毫克(mg) 酒精,严重超出法定的每100 毫升血液50毫克(mg) 限制。
被告行为抵触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5A(1) 条文(酒后驾驶)。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最高3万令吉,以及监禁最高2年,同时将被吊销持有或考取驾驶执照的资格。
被告当场缴清罚款
峇株巴辖法庭的推事Mustaqim Sukarno是在审酌被告的认罪态度、辩方控方双方的陈词与求情后,判处被告监监禁一天、罚款1万5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则须监禁10个月替代。
被告闻判后,已当场缴清罚款。
推事也裁定,被告从昨日起(定罪生效日)被吊销驾驶执照为期两年。
警方“酒驾行动”路障被截
测出超标当场被捕
案情显示,峇株巴辖警区交警组(BSPTD)执法人员于案发当日正在相关路段展开“醉驾行动”(Op Mabuk)设路障检查。
警方在巡查期间发现被告驾驶的车辆行迹可疑,遂将其拦截核查。经现场呼气测试与进一步化验后,证实被告体内酒精浓度超标,警方即刻将其逮捕,并扣押其车辆作调查。
本案控方代表为司Nur Shahzleen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则为Chandrateeban Baskaran。
新闻/图:Metro H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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