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 警车罗厘大道追逐战事件,落网司机被揭发合谋公司董事盗窃他人罗厘。随着行迹败露被捕,2名华裔男子被控不认罪,分别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9月30日上午,在巴西古当一带发生警车追逐和追捕罗厘司机的过程,被许多民众拍下。最终年逾30岁男司机被捕。
昨日,涉及此案的 37岁公司董事蔡明泉(Chai Min Quan,译音)、 39岁塑料厂员工刘文来(Low Boon Lai,译音)因合谋盗窃罗厘,在新山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被于2026年9月30日早上7 时 40 分,在新山避兰东工业区一间油站前方的泊车场,合谋偷窃属于男一名男子所有的罗厘。
两人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 379A 条文(偷窃车辆),并与第34条文(结伙犯罪) 同读。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两人在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本案主控官为Eizlan Azhar副检察司。被告蔡明泉的代表律师是Yap Che Kai,被告刘文来则没有代表律师。
推事A Shaarmini裁定两名被告各获准以 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定于10月23日过堂。

涉开偷来罗厘危险驾驶
塑料厂员工再控一罪
另一方面,被告刘文来(Low Boon Lai)随后被押解至另一间推事庭,面对另一项危险驾驶的控状,他在推事Nur Fatin面前同样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他于案发同一天(9月30日)上午约10时20分,在至达城的Mawar Biru路上,驾驶上述被盗罗厘,做出逆向行驶及危险U转等危险行为。
被告因而触犯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2(1) 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高 5 年,或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不等,或两者兼施;同时将被吊销或剥夺考取驾照资格至少5年,违例纪录将背书于驾驶执照上。
该案由柔佛交通调查与执法组(JSPT)检控官S Vikineswary视察员出庭主控。推事最终获准被告以 5000 令吉 保释,并将此案定于11月5日 过堂。
新聞:Metro H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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