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古来罗兴亚人聚居区  凌晨遭掷汽油弹  警不排除族群挑衅惹火

大古来罗兴亚人聚居区 凌晨遭掷汽油弹 警不排除族群挑衅惹火

(新山13日讯) 疑似罗兴亚人拍视频出言挑衅巫裔族群,以致大古来(Kulai Besar)罗兴亚人聚居区,今日凌晨惊传遭到不法分子投掷汽油弹袭击。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发文告证实,柔佛警方于今日凌晨 1时30分接获紧急求助电话,指大古来一带的罗兴亚人聚居区传出住宅火警。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有人向该区域数间罗兴亚人的住宅投掷汽油弹,导致住宅铁门发生小规模火患。幸运的是,现场火势已及时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

网传视频叫嚣“马来人是懦夫”
警方不排除报复可能

拉哈曼透露,根据警方深入调取的情报与背景排查,不排除这起投掷汽油弹案导因,涉及有民众对社交平台面子书流的两段视频感到不满,采取报复行动。

他说,在该两段短视频中,疑似罗兴亚籍的男子在镜头前公开向巫裔族群喊话叫嚣,不仅挑衅马来人“有种就进来大古来”,更狂言攻击马来人是“懦夫”(Pengecut)。警方此前已就该网络挑衅视频接获针对性的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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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余岁罗兴亚男子报警
澄清:照片遭盗用陷害

拉哈曼揭露,在视频疯传后,一名30 余岁的罗兴亚籍男子已主动前往警局报案。

该男子强烈否认自己曾参与拍摄该两段挑衅视频,并声称自己的个人照片遭到不法分子盗用与恶意剪辑,以伪造视频煽动种族对立。

警方开查三项重罪条文
严惩破坏社会安宁者

拉哈曼表示,柔佛州警方目前已针对“投掷汽油弹袭击”及“网上传播煽动性视频”两起关联事件开启两份独立调查档案,并援引以下三项法令展开严厉调查:

★《刑事法典》第 436 条文(蓄意纵火/使用爆炸物破坏房屋):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监禁长达 20年,并可另加罚款。

★《刑事法典》第 505(b) 及 505(c) 条文(公众恐慌与煽动族群对立):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 233 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最高 1 年或两者兼施。

拉哈曼警告,任何破坏柔佛州社会和谐与安宁者,必将面临法律的最严厉制裁。

警方呼吁任何掌握此案线索的公众,可随时联系邻近警局、拨打柔佛州警方热线(019-2792095)或柔佛州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07-2212999)通报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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