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5日讯) 轰动全国的“永平校园中四女生命案”,16岁的少年已被控谋杀,唯有鉴于被告未成年,提控与后续审理过程将结合《儿童法令》相关条文执行。
就读中四的少年,今早7时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于10月3日在永平谋杀了16岁的同班女学生Irene Sofiya 。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提控程序以闭门方式进行。推事为Mustaqim Sukarno。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10月3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之间,在永平一所中学的礼堂内,死女学生Irene Sofiya。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第574号法令),根据该条款,罪成者可被判处死刑,或30年至40年的监禁,以及至少12下的鞭刑。
此案主控官是 Juanita Mohd Said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 Mohd Azlan和Suhaila 。
案件订于12月22日过堂,以便提呈法医鉴定报告及尸检报告。
警方完成的调查报告
总检察署指示提
事后,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发表官方文告指出,警方已全面完成对此案的调查报告, 10月12日通过柔佛检控署将完整的调查报告(Kertas Siasatan)正式呈交给总检察署(Pejabat Peguam Negara)。
他说,在获得总检察署指示后,于今日(10月15日)正式将涉案的未成年嫌犯押赴峇株巴辖推事庭提控。

援引谋杀条文提控
结合儿童法令审理
拉哈曼透露,总检察署在审阅调查报告后下达明确指示,批准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提控。
他说,涉案嫌犯在案发时属于法定未成年儿童,因此提控与后续审理过程将严格结合2001年儿童法令第 97 条文相关条文执行。
鉴于此案已正式进入司法审判阶段,拉哈曼严正提醒并呼吁广大公众与网民,切勿在社交媒体或公开场合发表任何可能干扰或影响法庭审讯公正性的言论与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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