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女职员收到“假老板”简讯,便将公司48万6000令吉的资金转入老千指定的银行户头,直至被要求再次转账时才发觉上当受骗。
新山北区警区代主任Azrol Anuar发表文告指出,警方于前日日(10月30日)接获35岁大马籍女子的报案。
他说,根据事主叙述,她于10月30日上午约10时,老板手机传号码来一则简讯,内容指示她将48万6000令吉的公司资金,转入一个指定户头,用于支付一项新合同的款项。
女员工没有意识到老板的简讯有可疑,便遵照指示转账。岂知“假老板”随后再以其他理由,要求她再次转入同等金额的款项。
Azrol Anuar指出,此时女事主感到怀疑,试图通过WhatsApp拨打语音电话联系老板,却未获对方回应,随后方知老板的手机号码已被黑客盗用。
警方援引欺诈罪名调查
劝请提防商业罪案新趋势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对此案展开调查。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1年至10年不等的监禁,并可被判鞭刑及罚款。
Azrol Anuar借此提醒公众时刻对商业罪案的最新趋势保持警惕,即使是来自熟人的电话或通讯软件转账指令,也应保持高度谨慎:
他提醒在进行任何转账前,务必通过其他可靠渠道,直接向雇主或相关人士确认指令。
在交易前通过官方门户网站 semakmule.rmp.gov.my 进行查核。
若怀疑遭遇诈骗,应立即联系警方或拨打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热线 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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