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夜  撒钱日!夜店违例开业   经理携53酒客罚29万

狂欢夜 撒钱日!夜店违例开业 经理携53酒客罚29万

(新山27日讯)娱乐中心未能营业,为何一而再地还有人知法犯法?这一次53名酒客和一名经理被罚款29万令吉。

新山北警区主任鲁碧雅今日发文告指出,该警区的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于今日凌晨2时29分,在五福城(Taman Sutera Utama)展开突发行动,发现一间娱乐中心无牌营业。

她说,警方抵达时,娱乐中心内播放强劲歌曲,有53名酒客,即30名本地男子和23名本地女子饮酒作乐,年龄介于17至45岁。

她说,所有顾客都违反了行动管制令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因此警方向娱乐中心的经理和53名酒客开出罚单,同时充公了电子音乐器材。

她指出,53名酒客每人被罚5000令吉,经理则被罚2万5000令吉。他们也在地方政府娱乐法令第6(2)条文下被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最多2000令吉或监禁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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