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禽兽不如!男子拐带7岁女童性侵,竟还强迫被劫的残疾男子拍下整个过程。
柔佛警长总长拿督阿育甘发文告指出,一名男子于12月14日下午5时,在江加埔莱一带,拐带一名7岁女童。之后于下午5时30分,驾车把女童载到士都兰一带。
他指出,间中,男子劫抢一名20多岁的残疾男子,并劫走对方500令吉财物。
男子甚至指示被劫的残疾男子,录下他在车内性侵女童的过程。
完事后,残疾男子被遗弃在路旁,女童则在江加埔莱一食店前被民众发现,当时女童饱受惊吓且身体受创伤。
阿育甘指出,12月15日,警方在永平的新港,逮捕36岁男嫌犯,第二天即申请延扣至12月20日助查。

案件援引以下法令调查:
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可判监长达14年和罚款
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可判监长达20年和鞭笞
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条文::可判监长达7年和罚款
任何有犯罪情报可致电柔佛警方行动室:07-2212999、27-225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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