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元宵节禁玩鞭炮、烟花和爆竹!
全国警察刑事调查局总监督斯里加里尔今日发文告毊声明,在来临的2月15日(农历十五)元宵节,民众不允许燃放鞭炮与烟花。
文告指出,只有“POP POP”和“Happy Boom”这两种不会构成生命危险的烟火,允许在佳节玩和燃放。
至于其他种类的爆竹烟花,除了禁止燃放,佳节期间也禁止拥有、销售和购买。
同时,商家在售卖“POP POP”和“Happy Boom”前,也必须先获得当地警区总部的批准,以免触法。
违例者可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宪法207法令)第7与第8条文被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长达7年、罚款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违例燃放爆竹和烟者花,则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3(5)条文下被调查,一旦罪成可判监禁长达1个月、罚款1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公众守法,,以免不愉快事件发生。
↓↓最近新闻↓
Facebook Comments 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