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虽仅剩最后一次上诉机会,但律师认为基于推事庭二次宣判无罪,沈可婷拥有很好的基础提出上诉。
针对“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峇日星律师认为,沈可婷有很好的基础提出上诉,若对方需要他的协助,他一定会援助。
他说,沈可婷于2017年凌晨开车回家时,不慎撞死8名蚊型脚踏车少年骑士,唯昨日(13日)被柔佛新山高庭判处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必须即时入狱。

峇日星说,推事庭之前已两次宣判沈可婷无罪,在这种情况下,当案件被带上高庭后,通常高庭不会推翻推事庭的判决,除非发现有明显不当的事。
“这是因为推事庭的推事在审理案件时,看到了被告本人,看到被告回答问题的方式,看到被告的肢体语言。简单来说,推事看到的更仔细。案件上诉到高庭后,高庭法官在审理时,只是阅读文件内容。”
峇日星在交通意外案件中有近30的经验,他认为沈可婷有很好的基础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且需要马上提出申请。
他说,柔佛新山高庭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争议。一般上,即使高庭推翻了推事庭的判决,也很大可能批准暂缓服刑,让被告获得保释,只是提高保释金一倍。

颜炳寿:无宣誓自辩成隐忧
另外,马华居銮区会主席颜炳寿律师昨晚也直播,讲述“8少年骑士被撞死”的各种关键问题,同样提到了在推事庭宣判无罪后,除非发现了离谱的错误,否则高庭甚少会推翻推事庭的宣判。
他认为,此案被告沈可婷有机会上诉成功,上诉暂缓执行也是有机会的,原因如下:
1. 上诉庭有可能判定高庭推翻推事庭的判决,已经超越了高庭法官应该做的事。
2. 沈是初犯,重犯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
3. 这是造成社会舆论非常尖锐和分化的案件,法庭通常不会急着把沈关起来,否则多少会伤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颜炳寿也提出,沈可婷的无宣誓自辩或成为上诉隐忧,即她过去在表罪成立出庭自辩时,没有为自己的辩护提供宣誓。
他认为,沈可婷选择无宣誓自辩或许导致高庭法官质疑其辩词的可靠信。
“沈选择无宣誓自辩是很多人忽略,但或许是影响高庭判决的原因。”
他说,在刑事案件中,一旦表罪成立,被告有三个选择:
(a) 保持沉默
(b) 宣誓自辩:自辩后,主控官可以盘问被告,这是可信度比较高的自辩方式
(c) 无宣誓自辩:自辩后,主控官不可以盘问被告,这是可信度会有所折扣的自辩方式
他说,一般上,会选择无宣誓自辩的理由包括:担心被告年纪太小,情绪不稳定,无法应对主控官的盘问,或者担心被告思绪很乱和讲话讲不清楚,反而影响案件,所以选择让其他证人出庭作供帮忙讲话。
“至于沈为什么选择无宣誓自辩,不得而知。这点也可能影响接下来上诉庭的判决。”
他也感谢大众给予沈可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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