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8少年骑士被撞死案”,女司机沈可婷获得上诉准令的同时,也获准以1万令吉的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日前(4月13日)因涉及鲁莽和危险驾驶,导致8名少年脚车骑士死亡,被新山高庭被判罪名成立的沈可婷,在代表律师提出上诉后,今早在上诉庭获得上诉准令,也批准暂缓刑罚。
上诉庭法官拿督拉温德兰为首的三司,另2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李兴长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今早批准沈可婷代表律师的申请。
另外,报导指出,沈可婷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扎今日记者会上指出,其当事人被关押在监狱期间,获得良好的照料,向监狱局和警方表达谢意。
他也说,沈可婷嘱咐他告知关注其情况的民众,她的情况良好和健康。
推事庭二度判无罪
当年22岁的沈可婷于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因鲁莽或危险驾驶。
控状指出,沈可婷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驾驶车牌“JQB 9984”的轿车司机,在顾及一切关于路况的事项后(包括有关路段的类型、情况和大小),导致8名脚车骑士死亡,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因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他人死亡)。
8名死者分别是:
Mohamad Azrie Danish Zulkefli(14岁)
Muhamad Shahrul Izzwan Azzuraimie(14岁)
Muhammad Firdauz Danish Mohd Azhar16
Fauzan Halmijan(13岁)
Mohamad Azhar Amir(16岁)
Muhammad Harith Iskandar Abdullah(14岁)
Muhammad Shahrul Nizam Marudin(14岁)
Haizad Kasrinr(16岁)
经过2年审讯,沈可婷在2019年10月28日判无罪释放。同年11月10日,控方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诉。高庭法官于2021年2月18日批准重启案件审讯。
新山推事庭于2021年10月10日,再次宣判沈可婷的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控方又于在同年10月12日针对推事庭的判决,入禀新山高庭提出上诉。
新山高庭于今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判决,裁定沈可婷罪名成立,监禁6年、罚款6000令吉,服刑完毕后吊销驾驶执照3年,且须即时入狱。
沈可婷代表律师于翌日(4月14日),向上诉庭申请获得上诉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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