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电动自行车、滑板等微型个人代步工具,皆被禁止在路上行驶,否则将罚款300令吉。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今日召开的记者会上指出指出,根据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已被禁止上路行驶。
他公布三项目的微型机动代步工具(Kenderaan Mikromobiliti) ,皆被禁止上路,包括花园住宅区公共道路。
(一) 轻便摩哆(电动自行车,Moped)
(二) 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
(三) 行动辅助工具(PMA)
至于脚车可获允上路,但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条文。
魏家祥指出,如果允许微型机动代步工具穿梭于交通中,将带来如孩童失去生命的风险。
他说,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条文下,任何列者皆可被罚高达300令吉罚款,即日起执法和生效。
他提醒,一旦涉及交通事故,则可在陆路交通法令第41至44条文调查,即鲁莽或危险驾驶或导致他人死亡。
魏家祥强调,地方政府被要求同管制公共交通的使用,当局可以开辟专用车道,支持微型机代步工具安全行驶,这样就不会与其他交通工具穿梭行驶。
他说,交通部发现有的微型机代步工具被改装成时速超过50公里,以用来赛车,劝请民众不要在公路上做出危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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