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蚊型脚车没有煞车器,根本就不获允许上路,不需定义便可直接采取对付行动。
魏家祥今日文告提及,昨日宣布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后,遭有心人士大肆渲染“魏家祥不敢对付蚊型脚车,只是选择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
他强调,在昨日的记者会已经重申,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蚊型脚车是全面被禁止上路。一旦发现他们的踪影,执法单位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蚊型脚车本来就没有brake(煞车器),它根本就不能上路,那个根本不用在定义里面,就可以直接采取行动。”
他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第54条文已列明,蚊型脚车不能上路可被罚款1000令吉。
魏家祥说,交通部已在去年12月17日颁布2021年道路交通法令,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正式阻止Mopeds Bike、PMD Bike、PMA Bike在路上行驶。
“我们允许脚踏车上路,但脚踏车的定义是以电动脚踏车(Electric Bicycle)为例,时速必须不超过25公里。”
他呼吁,若民众发现或目睹可危害道路安全使用者的情形,请立即通知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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