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警员乱捉人   鲁碧雅:警有权力扣查可疑人士  谨慎留言

女子不满警员乱捉人 鲁碧雅:警有权力扣查可疑人士 谨慎留言

(新山16日讯)不满莫名其妙被召进警察局,女子上网宣泄不满,警区主任回应:“警方有权力扣查可疑人士,小心留言。”。

据了解,5月14日下午5时50分,在皇后花园的Pendekar 16路旁,巡逻警车警察截查一辆现代Elantra轿车,并扣查一名男子。

对此,相信是男子的友人,即上载10秒视频,表达不满:“没有说明任何情况,突然叫人去警察局,也没有做任何事情,突然叫你去警察局,好笑吗?”

她在面子书也附文:“紧急事件!!大家请来评评理,尤其律师们,现在的警察可以突然无缘无故就拿走IC(身分证)?然后不说明任何缘由和情况直接叫人去警察局?”。

此事件引起热议,新山北警区主任鲁碧雅发文告指出,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24(1)条文,任何警官都有权利拦截和扣查任何可疑人士。

同时她说,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第7(1)条文也阐明,任何警官在执行任务时,皆赋予权力检查任何人的身分证。

她说,男子接受调查后,已经被获释,但事件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

她提醒民众,就未查证的事件,谨慎留言,以体现国家原则的培养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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