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人家屋前雕像   青年被控上庭   罪成罚RM2500

乱丢人家屋前雕像 青年被控上庭 罪成罚RM2500

(古来23日讯)看不爽别人家前摆神像,付出2500令吉代价。

日前一名男子经过某住家前,将事主摆在住家前的兴都教Dewa Ganesh神像,扔进垃圾桶,没料到全程被闭路电视摄下。

结果涉案的伊班男子Gabriele Jungkak(23岁,餐馆助手)今日被控上古来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500令吉。如果无法缴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替代。

控状指被告于5月15日,下午9时,在士乃森德综合镇13路一间住宅前,将价值25令吉的摆设品,从喷泉中拔出,再丢进垃圾桶。

图: Utusan

被告行为触犯刑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并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承认罪行。

他指出,当时经过该处觉得有关雕像碍眼,才会丢掉,并承认曾在在不同地点和时间,也曾扔或焚烧其他装饰雕像。

推事莎丽法宣判前,劝导对方踏入社会中,应该学习尊重他人财物。

此案的副检查司为Edelynn Wong,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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