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讯)罗兴亚人改装摩哆用来收旧物,警方开出54张罚单,22辆摩哆被扣押。
新山北警区主任鲁碧雅发发文告指出,警方于昨日早上8时30分,针对“三轮摩哆”展开特别取缔行动(Operasi Khas Motosikal Roda Tiga)。
她指出,行动中警方截查22辆被改装成的“三轮摩哆”,这些摩哆被罗兴亚人用来运载回收物品,以便转卖挣钱。
由于涉及危险骑行,也威胁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所以22辆三轮摩哆全被扣查。
警方此次行动共开出54张罚单,22张涉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26 (1) 条文(无牌驾驶),10张涉及同法令第90条文(没有车险)、22张在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24(ii)条文(LN 170/59)(擅自改装)。
警方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避免任何可能危及生命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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