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2男为躲过罚款   谎称身份证遇劫被抢

无中生有!2男为躲过罚款 谎称身份证遇劫被抢

(新山6日讯)丢失身份证后为避免被罚款,2名男子报假案,“诬陷”被匪徒劫走。

新山北警区主任鲁碧雅指出,2名男子(43岁和30岁)报假案后被识穿,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下,将于明天被带上法庭面控。

第一宗案件于7月3日发生,43岁的男子报案指出,被2名共乘摩哆的匪徒掠夺,以致损失500令吉。报案过程中,警方发现疑点,事主承认报假案,目的是为了前往国民登记局换身分证时,可以免去罚。款

第二宗案件的30岁男子,则称在皇后花园的一间便利店被抢劫,谎言同样被识破。

鲁碧雅指出,在掠夺和抢劫事件中丢失重要文件的指控,其实皆未发生过时,报案假是一项不负责任的行为。

遗失身份证会被罚款需

根据我国法律,遗失身份证(身MyKad),首次罚款100令吉,第二次罚款300令吉,三次以上可高达1000令吉罚款需。

同时,每一次申请新的身份证都需要额外付10令吉。

不过,如果身份证因天灾、被偷、打抢和掠夺等情况不见,事主则不需要缴付罚款,只须带上相关证明文件便可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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