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不曾否定必需严厉惩罚鲁莽或危险驾驶人士,同时也在努力遏制非法飙车,且将于近期宣布相关细节。
魏家祥不满遭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指责,没有政治决心解决飙车族的鲁莽驾驶行为,昨日发文告反驳。
“如果我们没有政治决心,难道在希盟执政的22个月内,国内就没有了涉及摩哆骑士的死亡案例吗?他们当时也是欠缺‘政治决心’。”
决心解决飙车族行为
他强调,自受委交通部长时,已立即修改333法令,以提高对违规者的刑罚并确保道路安全。这不只涉及酒驾者,同时也对付受毒品影响下驾驶、危险及鲁莽驾驶者。
他说,交通部更联同其机构也加强道路安全倡导运动,以提高民众对于道路安全的醒觉。
“我们也与其它机构一同进行执法行动遏制任何违法活动,包括非法赛车(危险及鲁莽驾驶)。”
他说,交通部也成立专注于涉及摩哆骑士意外事故的特别团队,以进行研究并鉴定和提出长期能够克服这项问题的建议。其中所探讨的课题包括规则、技术层面及更有效的倡导活动。相关的细节将在近期作出宣布。
他更指林冠英错误解读道路安全推动者兼专栏作者Shahrim Tamrin的文章,引用莫名其妙的数据,指我国拥有1万2000宗与飙车族有关的死亡车祸,后来Shahrim已经发表声明指林冠英错误引用数据。
修正法令加强刑罚
魏家祥说,1987年陆路交通修正案专注三个主要课题,即酒精影响下驾驶、毒品影响下驾驶及鲁莽驾驶。
“我们从来都不曾否定,必需严厉惩罚在我国道路上鲁莽或危险驾驶的人士,包括摩哆骑士。看来交通部在提呈该修正案并在国会获得通过时,林冠英在发梦。”
他列出法令修正前后的差别:
■第41条文: 鲁莽和危险驾驶而导致死亡■
首次违规
修正法令前:监禁2年至10年及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吊销驾照长达3年
修正法令后:监禁5年至10年及罚款2万令吉至5万令吉。吊销驾照长达5年
违规第二次或以上
修正法令前:监禁2年至10年及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吊销驾照长达10年
修正法令后:监禁10年至15年及罚款5万令吉至10万令吉。吊销驾照长达10年
■第42条文: 鲁莽及危险驾驶■
首次违规
修正法令前: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吊销驾照长达2年
修正法令后: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5000令吉至1万5000令吉。吊销驾照长达5年
违规第二次或以上 (没有任何修改)
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1万至2万令吉。吊销驾照长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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