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毒妻虐死夫”一案,涉嫌致死丈夫的华裔妇女,与友人华裔男子被控上庭,两人皆承认吸毒罪,唯否认杀了人。
36岁的妻子Margaret Law、52岁友人Fam Mee Fatt,两人今早被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妻子更一度激动在庭上喊冤,不认杀死丈夫,更哭着要求法官轻判毒品罪。
控状指出,两人于7月14日下午约2时,在福林园Nipah路的11座组屋单位,共同致死华裔男子李明豪(44岁)。
两人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可与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案推事是Nurmadiana Mamat,主控官Sharifah Natasha和Nur Aqiilah ,两名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女被告哭求轻判
庭上也提控两人将危险毒品注射入体内,女被告Margaret Law于7月15日,下午约1时30分,在新山南警总部接受尿检后,对对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Methamphetamine)和安非他命(Amphetamine)呈阳性反应。
男被告Fam Mee Fatt则是于7月16日凌晨12时01分,在同样地点接受尿检,同样对如上毒品呈阳生感应,并承认注射甲基安非他命入体内。
两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 15(1)(a) 条文下被控,罪成可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长达2年。
女被告Margaret承认毒品罪后,庭上哭着求请还有3名孩子要照顾,自己没能力还罚款,希望从轻发落。
Fam Mee Fatt也求请指自己是单亲父亲,育有一名孩子,希望获得轻判。
涉谋杀案不得保释
推事Nurmadiana Mamat就谋杀案,指目前仍等待化验报告,案件展延至9月27日过堂。
至于毒品罪,她判处两人各罚款1700令吉或监禁6个月取代,并接受马来西亚国家反毒机构(AADK)两年的监督。
由于两名被告已被控谋杀罪,属严重罪名不准保释,两人仍须收押至此案审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