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华青离奇狱中亡”事件,至今已一个多月,尸检报告仍未到警方手中,案件也没有进展。柔佛总警长则回应还须等一份“重要报告”,才能完成调查工作。
对此,负责处理此投诉的民主行动党柔佛州委巫程豪,敦促众国会议员和当今政府认真研究体制和法律改革。
37岁华裔青金时杰,生前在皇后花园开设咖啡店,与妻子育有2名年幼女儿,因为去年9月23日生日当天涉酒驾,今年6月22日被判罚款1万5000令吉和监禁7天。
岂知家人于6月28日到居銮监狱接金时杰出狱时,被告知已在狱中逝世。家人于7月9日在巫程豪的陪同下,首次召开记者,欲知真相和死因。
由于一直未获得警方的明确调查结果,之后再召开了两次记者会,也委托代表律师处理事务,同时向大马人权委员会做出投诉。
警方已向20人录口共
根据柔州总警长拿督卡马鲁查曼于前日(8月2日)在居銮召开记者会,回应指警方仍在等一份重要的报告,有关报告需要花多一些时间等待,唯有报告出炉后,警方才能完成整个调查工作。
他也汇报,警方已经向20人录取口共,包括5名同室囚犯、监狱职员、家属、医生和专家等。
蓝卡巴:不能耽搁太久
今早针对“华青离奇狱中亡”事件,巫程豪、行动党明吉摩区州议员周忠信前往吉隆坡国会大厦出席记者会,记者会由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主持。
周忠信透露,按照他今早向警方跟进所知,警方尚未收到新山中央医院的尸检报告。他上个月发函居銮监狱申请参访,也尚未收到回复。
蓝卡巴星指出,死者已经去世逾1个月,但家属至今还没拿到重要的报告以了解金时杰的死因,因此家属从柔佛来到吉隆坡,与人权委员会一起向当局提交上诉信,为死者讨回公道。
蓝卡巴星強调,在扣留所死亡案件的验尸庭课题上必须马上采取行动,不能耽搁太久。特别是太多疑团围绕案件。
巫程豪:总检察长人选须经审核
至于,民主行动党柔佛州委巫程豪今日发表声明,认为政府和众国会议员需要认真态度考虑,修改联邦宪法第 145 条文第 1 款项和第 3 款项。
他说,元首根据首相的建议委任总检察长,而总检察长拥有不受限制的提控裁决权,可以针对任何违法行为提控、继续进行或中止任何诉(伊斯兰法庭、土著民俗法庭或军事法庭的诉讼则除外)。
他说,当涉及政府机构官员侵犯人权的个案时,如此宪法条文对于弱势社会阶层,在寻求正义和司法赔偿时是成了绊脚石,因为总检察署往往代表当权者和政府的利益。
“因此,上述条款需要修改,由行政首长推荐的总检察长人选,必须经过议会常务委员会审核,并获得议会大多数通过批准,然后才能提交元首确定任命。”
公共主控官署委员会和人权法庭
巫程豪也认为,我国需要一个独立的公共主控官委员会,来避免刑事案提控权完全集中在总检察署,并避免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司法公正。
他还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 (EAIC)、人权委员会等,应获得更多资源和拨款,以更有效率展开涉及政府机构人员的调查,并增强其权力向独立的公共主控官委员会,建议向任何犯法者提出控告。
他强调,我国应认真研究和进行进一步的体制和法律改革,并以欧盟和印度为模范,设立人权法庭和独立的公共主控官委员会,将有助于加快处理涉及政府官员侵犯人权行为的法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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