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炯耀初入行当演员  月薪一千   穷到新山租小房  打包饭越堤填肚

黄炯耀初入行当演员 月薪一千 穷到新山租小房 打包饭越堤填肚

(新加坡16日讯)入行27年首次获红星大奖“最受欢迎男艺人”的黄炯耀,1995年签约入演艺圈时,每月薪水只领800新元,只能在新山租间小房,经常带经济饭越堤填肚开工。

如果你以为当艺人就是吃好住好穿好,那就错了,来自大马的黄炯耀虽然是新加坡艺人,但曾经也似马劳一样奔波。

由权怡凤主持的谈话节目《权听你说》来到第3季,昨天(15日)在meWATCH播出第3集,话题人物是黄炯耀。他于今年的《红星大奖》获得首座奖项,泣洒颁奖礼,更担心自己的第二座奖还要等27年。

无论如何,入行27年的黄炯耀(51岁)总算是苦尽甘来。他在节目中提到自己过去,指自己是“第四届才华横溢出新秀”出身,同届冠军的郑秀珍和沈倾掞,亚军是李铭顺。

■黄炯耀入行27年首次获红星大奖“最受欢迎男艺人”。

打包饭越堤到新加坡

虽没有获奖,但黄炯耀也签约了TCS(新加坡电视公司),当时月薪仅1000新元,扣除公积金剩800新元(约2500令吉)。

“当时我没有能力在新加坡租房,为了省钱,只好在新山租了间小房,房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和太空橱。”

他坦言,当时经济拮据,只能在新山打包好杂菜饭,越堤到新加坡吃。

从小帮父亲送报

黄炯耀刻苦耐劳的精神,是打从小时候就“练成”。

他小学一年级起,每天清晨4时30分便开始和父亲一起送报纸,深知父母养家不易。

他说,因为住家在郊区,每天要骑车2、3小时走山路到城镇取报纸。有次父亲因为意外受伤,看见流血的父亲,他便告诉自己每天都陪着父亲一起去派报,再到学校读书。

■黄炯耀初入演艺圈,穷得租新山一间小房。

夜总会兼职

黄炯耀还曾在夜总会当服务员,趁假期时赚外快,因此亲身经历了“龙蛇混杂”的一面,这也有助于他后来饰演坏人、黑帮角色。

他更说,在夜总会当服务员倒酒时要谦卑恭敬踢下,客户高兴便会给小费,有时舞小姐也会帮忙游说客户给他小费。

眼睛发痰参加才华

提到“才华横溢出新秀”比赛,当年很多人都注意到郑秀珍眼睛受感染红肿,但其实当时黄炯耀也一样左眼发痰,却没有人注意。

他说,因为隐形眼镜造成左眼受感染,甚至出脓,当时害怕自己会瞎掉。在新山医治疗的他,更恳求医生让他出院参加比赛,赛后再回到医院。

当年,他可说是在左眼失焦情况下完成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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