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修正)法令1月1日落实   雇员工时减至45小时   可申请弹性上班

雇佣(修正)法令1月1日落实 雇员工时减至45小时 可申请弹性上班

(吉隆坡22日讯)1月1日正式落实雇佣(修正)法令,每周的工作时长从48小时减少至45小时,同时员工申请弹性工作日、时间和和地点。

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马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原订于今年9月落实的2022年雇佣(修正)法令,正式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他不讳言,尽管业界要求再展延落实之期,但因国会已通过此法令,而大部分修正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这是对员工的保障,因此认为没必要再展期。

根据2022年雇佣(修正)法令,适用于西马半岛和纳闽。法令中有多项新措施,包括:

(一)每周的工作时长将从48小时减少至45小时,雇主不可因为员工减少办公时长,而删减扣除员工的薪金,违例雇主将会被对付。雇主减少工作时长的方法建议如下。
─减少员工每天的工时,也就是从每天8小时减少至每天7.5小时。
─减少星期六的工时,也就是从8小时减少至工作5小时。
─第三种方法是把原本每周工作6天,缩短成每周工作5天。

(二)员工超时工作享有加班费的门槛,从月薪RM2000提高至RM4000

(三)女性雇员产假,从60天增加至98天

(四)已婚男性雇员的陪产假,从从3天增加至7天。

(五)员工可申请弹性工作时间。
─员工可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日或工作场所向雇主要求弹性上班,但必须向雇主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且信函中清楚列明上班时间、天数和地点等详情。
─雇主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必须在60天内做出书面答复,接受或拒绝有关申请。若雇主拒绝员工的申请,必须给予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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