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向女童露宝非礼   男音乐老师被控  不认罪

被指向女童露宝非礼 男音乐老师被控 不认罪

(新加坡2日讯)去年被揭露非礼女童的音乐男老师,昨日被控亵及非礼罪时,表示不认罪,并获准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音乐学院男老师涉嫌向年仅7岁女童伸狼爪,甚至掏出生殖器让逼女童触摸,令人担忧还有其他孩童受害。

马华东甲县议员王祺翔去年揭发,音乐学院男老师涉嫌向年仅7岁女童伸狼爪,甚至掏出生殖器让逼女童触摸。

被告郑明东(译音,64岁)昨日被控上庭,并且面对2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被于去年5月下午5时至6时15分左右,在东甲医院路东甲再也花园,猥亵7岁女童,行为有触摸女童私密部位和亲吻女童的嘴巴,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在同样时间和地点,非礼女童和向女童展露生殖器,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5(a)(i)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控状不认罪,此案主控官是丹尼尔副检察司。

被告代表律师维思华向法官求情,指被告自1979年担任音乐老师,没有不良记录,去年6月录取口供后,配合警方调查,没有潜逃,要求减少保释金。

至于麻坡法庭法官依拉万,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在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并将此案择定在3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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