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出生的她  三度申请公民都被拒 过得比合法难民更悲催

大马出生的她 三度申请公民都被拒 过得比合法难民更悲催

(居銮12日讯)在大马出生,却过得比留在我国的合法难民更悲催,年逾20岁的女子无法出示“合法入境证明”,申请大马公民之路,遥遥无期。

马华居銮区会主席颜炳寿日前接获一宗“无国籍孩子”的个案。漂亮年轻女子申请公民多次被拒,如今没名没份,无法拥有安稳工作和收入,也无法出国。

他说,女孩眉宇间夹带着茫然无助的失落,中学毕业,如今已经20多岁,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却没有固定的工作,工作也没缴交积金和社险。

他形容女子的生活处境,远比滞留在我国的合法难民悲催。

颜炳寿指出,女子出生时,因父母未婚,外国妈妈不久就失联了,父亲替她申请了三次公民身份,都被拒绝。

他说,如今女子已经成年,根据联邦宪法15A条款,不能再通过父亲申请成为公民,需要以外国成年人身份,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公民(【联邦宪法19(1)】)。

但他指出,其中一个申请条件,是要有“合法入境证明”,如护照、入境准证等。

“这孩子要去哪里弄个合法入境证明叻?她可是从天而降,投胎投错地方的孩子,就算去相关国家大使馆,人家也不会承认这孩子的外国身份不是?这个申请条件是无法达成,荒谬之至的。”

颜炳寿说,前几天刚巧也有个类同的案例,正等待县国民登记局(JPN)长官给予如何处理的建议。

“Girl,别灰心,让我和JPN了解一下,再告诉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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