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共车位占为己有  向民众收泊车费赚钱     “泊车虫”被捉了

把公共车位占为己有 向民众收泊车费赚钱 “泊车虫”被捉了

(新山13日讯)把公家泊车位“私有化”,向民众收取泊车费,交警采取行动捉3人。

柔佛交通执法与调查组于昨晚在大丰花园一带,发现有“泊车虫”出没,向市民收取不合理的泊车费,轻松赚钱。

文告中指出,为了阻止新山市区一带,出现非法收泊车费活动,交警展开特别行动取缔。

警方将援引 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第第 50(3)条文,扣查触法的“泊车虫”。

有关法令下,非来自执法单位的人士,阻扰任何在公共路段停留或泊车,并以看守、清洗交通工具或指示司机停放到车位,皆属于违法。

欲投诉泊车虫者可致电柔佛交警热线:07-223 3007 或到面子书反映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6450248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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