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今年1月起,柔佛政府延长可负担房屋(RMMJ)转售期限,即从原有的5年,提升至10年。
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行政议员拿督嘉福尼强调,落实这项措施,是为了确保可负担房屋的政策,不会被不负责任的一方滥用和操纵,剥夺了B40 和 M40 群体拥有自己房屋的权利。
他于今日的第十五届柔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一次会议上,向媒体如此指出。
他说,10年转售期限,从屋子的购买日算起。但在今年之前拥有可负担房屋,依旧以5年为转售期限,不受新政策影响。
“所有可负担房屋售价低于15万令吉的屋主,只要是从今年起购买,自购买之日起10年内,都不得出售给第三方。”
嘉福尼强调,其实,可负担房屋是可以出售给第三方,只是州政府严格控制其销售,以避免B40和M40群体的权利被滥用。
同时,可负担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由柔佛州房屋发展机构(PKPJ)监管,即业主必须遵守所有条件, PKPJ才会批准可负担房屋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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