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河豚中毒事件  38年全国58宗   夺18条人命

食用河豚中毒事件 38年全国58宗 夺18条人命

(吉隆坡1日讯)卫生总监诺希山指出,我国在38年间,已接获58宗河豚(puffer fish)中毒事件,并夺走18条性命。

由于日前居銮巴罗才发生83岁华裔妇女林秀莞,因食用鸡腿鱼中毒身亡事件,诺希山即针对河豚中毒事件,发出文告。

鸡腿鱼被认为是河豚一种,带有毒性,清理不当易造成食用者中毒。

诺希山在文告中指出,早在 1972 年马来西亚渔业发展局法令,已对河豚销售做出明确管制,因此在1983年食品法令修正案中,已禁止河豚销售。

他说,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条文已阐明,禁止销售任何含有毒、有害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健康的物质的食品。因此,我国不得出售含有危险毒素的河豚。

他指出,从1985年至2023年日前,卫生局记录所接获的吃河豚中毒事件,多达58宗,并有18人死亡。

诺希山说,卫生部的食品安全及品质局(FSQD)有制作了教材,以提高公众对河豚中毒的认识。无论如何,卫生部将继续对灌输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包括食用河豚的危险。

他更指出,在2019年的一项调查发现,有86%的受访者对食用河豚的危险性,有“足够的了解”。

他透露,访问对象包括公众、鱼贩、渔民和厨师。

今年3月25日,居銮占美新村的黄传新(84岁)与妻子林秀莞(83岁)将购买的鸡腿鱼煮来吃,结果出现麻痹、抽搐的情况。

妻子林秀莞送院后不治,丈夫则送入加护病房。

柔佛州卫生及团结事务行政议员林添顺事后证实,林秀莞食物中毒身亡,主要是与摄入含有河豚毒素的鱼肉。

他指出,为避免再有人因误食鸡腿鱼导致食物中毒而丢命,卫生局将禁止鱼贩继续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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