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震事件”拍摄者已被警方传召   证实两人非警务人员

车震事件”拍摄者已被警方传召 证实两人非警务人员

(新山9日讯)华裔男女“车震事件”,公正党地不佬区国会议员潘伟斯透露,警方已传召拍摄者录口供,并确认拍摄者不是警务人员。

潘伟斯昨日陈佳伟律师的陪同下,前往至达城警区了解案件进展,并会见警区主任莫哈末苏海米得悉警方会对拍摄者进行调查工作,并已传召2人协助调查。

他也说,警方透露拍摄者肯定不是警察,但不排除是事主误会对方是警察。无论如何,一切有待警员调查结果报告。

拍摄者行为违反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散播具色情、毁谤和煽动性言论)。

潘伟斯再次强调,自己未曾指涉嫌车震的男女无罪,或没有犯错,毕竟这有待司法去审判。

只是他认为,男女所涉嫌的触法的行为,并没有伤人也非偷盗,更不是故意公开让民众知道,罪不该强制坐牢。

他说,偷盗和打人的行为,可以其判罚款了事,但在刑事法典377D条文下,即在公共或私人场合进行猥亵行为,罪成判处坐牢,最长是两年,

他认为,涉案者都还年轻,尤其担心22岁男子一旦坐牢,可许出狱后,会影响其人生误入歧途。

因此,他说,一旦男女被控上庭,希望总检察署可援引其他非强制坐牢的法令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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