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4日讯)青年驾驶新加坡注册的旅游巴士,在新山油站添500公升柴油,违返本地柴油补贴条例,被带上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被告是24岁的新加坡青年Low Yong Pang,他聆听控状后不认罪,获法官Fatimah Zahari批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于6月1日被带上新山地庭,控状指他于5月30日上午10时,在新山甘拔士峇鲁路的Shell油站添购500公升的津贴柴油,输入至其经过改装的旅游巴士油缸,新加坡注册车牌为PA7792G。
其行为被指抵触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2(1)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第22(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罚款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Muhamad Sabiq以等待陆路交通局报告及化验报告为由,要求法庭择日过堂,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7月6日过堂。
此案聚一主控官是Raja Nor Ikhlas Raja Ariff。被告代表律师是 Dahlia Tan。
根据条例,外国旅游巴士获允许在我国添购的柴油,一次不能超过20公升。
事发时,相关旅游巴士上并没有乘客,被告是旅游司机,当场被捕后便延扣4天协助调查。
图文: UT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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