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14岁少女误识“狼友”,惨遭对方携伴连续两天饱尝兽欲,饱受身心摧残报警,2男落网被控。
麻坡警区主任Raiz Mukhliz指出,少女分别于5月30日和31日,在巴冬和麻坡市区,惨遭两名21岁的男子辣手摧花。
2名男被告昨日被带上麻坡第二地庭面控,两人不认罪,法官择定案件于8月2日过堂。
在刑事法第376(1)条文(强奸),罪成者可被监禁长达20年和鞭笞。
Raiz Mukhliz劝请家长和监护人,多注意孩子的活动和社交圈,以避免陷入不道德活动,成为案件受害者,包括被性侵。
民众欲投报报案件,可致电麻坡警区:06-95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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