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向继子伸狼爪   罪成坐牢7年鞭6下  法官冀服刑后重新做人

狼父向继子伸狼爪 罪成坐牢7年鞭6下 法官冀服刑后重新做人

(麻坡20日讯)狼父被控性侵犯继子,罪成坐牢7年和鞭笞6下,法官宣判后,希望狼父服刑出狱后,重新做人。

38岁割草机工人被控性侵犯(Amang seksual fizika)12岁的继子,并承认罪行。性侵犯指被迫、被诱骗或在压力下,进行任何形式的性行为,如抱、亲吻或违背意愿发生性行为。

唯被告此前要求修改两项罪行指控,并希望法官减轻刑罚,因为他必须养家糊口和照顾年幼的孩子。

但法官 Abu Bakar Manat 仍宣判被告监禁7年,鞭笞6下。这是依据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第14(a)条文,在16条下同读,所做出的判决。

法官说:“我希望你以后(服完刑期)回来,重新做人。你应该照顾好你的继子,因为这是一种信任。”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6月3日中午12时,在位于居銮─峇株巴辖路的住处,对继子做出性侵犯行为。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6月11日清晨4时,再次重复同样的行为,所有事件都发生在同一所屋子里。

首控状罪成被判坐牢4年、鞭笞1下;次控状罪成被判坐牢5年、鞭笞1下。法官再根据第16条文对两项指控分别判处2年监禁和鞭笞2下。

所有判决从被告被捕日算起执行,即6月13日。但第16条文下判决单独执行。因此被告坐牢7年、鞭笞6下。

此案主控官是Nur Sulehan和Muhammad Hidayat Waha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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