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店员工趁人之危  强奸13岁智障少女  法官重判关19年鞭8下

窗帘店员工趁人之危 强奸13岁智障少女 法官重判关19年鞭8下

(麻坡24日讯)智障少女寻求帮助时,窗帘店员工却趁人之危,霸王硬上弓,恶行换来19 年监禁和8下鞭刑。

日前,一名窗帘店员工Asmirul Shaqirin Sali(27岁)承认,在居銮一辆车内强奸一名智障(OKU)少女,受害者只有13岁。

法官Abu Bakar 谴责被告:“她他(受害人)请求帮助,你没有帮助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难道就没有人应有的同情心吗?”

Asmirul Shaqirin Sali于7月16日认罪,并在今天法庭通译员再次宣读所有指控后,再次认罪。

他被控于7月8日晚上8时至9时30分,在一间食店前的车内,向受害者施暴,抵触刑事法典第 376 (2) (d)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 、377C 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以及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

法官宣判3项罪名成立,各别判10年监禁和5鞭刑、6年监禁和2鞭刑、3年监禁和2鞭刑。

所有罪名自被捕日7月9日算起,而且分开执行,因此坐牢19年监禁和8下鞭刑。

此案主控官是Danial Munir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图:ut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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